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上海市委、市政府和閔行區委、區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各項決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政策、《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閔行區關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為進一步支持上海紫竹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中小企業渡過難關,制定《上海紫竹高新區關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F將相關文件(見附件)予以印發,請各相關單位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紫竹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上海紫竹高新區關于全力防控疫情
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上海市委、市政府和閔行區委、區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各項決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政策、《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閔行區關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為進一步支持上海紫竹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內中小企業渡過難關,針對受到新型冠狀病毒 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 加大金融支持
1、對于落戶高新區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還貸發生暫時性困難的,鼓勵和協調區域內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快辦理無還本續貸,續貸展期期限原則上不低于上輪貸款期限的50%,對貸款展期影響企業信用的,經評估,高新區可以采用臨時免息借款周轉的方式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2、對于落戶高新區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用于恢復生產經營的貸款需求,協調區域內金融機構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優先予以滿足,特別是對用于恢復生產防疫用物資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采用專事專辦的特殊服務政策。
3、對于落戶高新區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用于恢復生產經營的貸款需求,在企業授信暫時無法達到銀行端授信條件下,經評估,可以適當放寬授信條件,由高新區提供擔保等增信措施。
4、對于落戶高新區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通過上海市中小微擔?;饟5摹皠搱@貸”貸款所發生的擔保費用在企業完成正常還款后給予100%的補貼。
5、對于落戶高新區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用于恢復生產經營的貸款所發生的利息在企業完成正常還款后,由企業提出申請,經管委會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按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限給予,對于疫情期間銀行利率上浮部分100%的補貼,補貼后企業取得銀行貸款的實際承擔利率不超過相當于央行基準利率水平。
6、對入駐高新區兩個孵化器(上海紫竹高新區創業中心,以下簡稱“創業中心”和紫竹創業孵化器ET空間,以下簡稱“ET空間”,)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以及上海紫竹小苗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苗”)已經確認投資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在企業授信暫時無法達到銀行端授信條件下,可以放寬授信條件,由高新區提供擔保等增信措施。
7、對入駐高新區兩個孵化器(高新區創業中心和ET空間)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以及小苗已經確認投資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企業用于恢復生產經營所發生的貸款利息,企業正常還款后,經管委會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按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限,給予企業實際疫情期間負擔利率30%的補貼。
二、減輕企業負擔
8、對于租賃在紫竹信息數碼港及紫竹數字創意港,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給予2020年2月、3月兩個月的防控疫情租金補貼(以下簡稱“防疫租金補貼”)。
9、對于租賃在高新區創業中心或ET空間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為彌補其在疫情防控期間的經營損失,給予2020年2月、3月兩個月的防疫租金補貼。
10、對于租賃在紫葉廣場的商戶,為彌補其在疫情防控期間的經營損失,給予2020年2月、3月兩個月的防疫租金補貼。
11、對于落戶在高新區的商業配套設施,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對其在高新區內的商業配套服務給予一定的防控疫情人工成本補貼。
三、附則
1、享受金融支持政策的企業,原則上是指落戶在高新區內,企業總授信不超過1000萬元,單筆銀行授信不超過500萬元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
2、享受防疫租金補貼的企業,原則上是指租賃紫竹信息數碼港、紫竹數字創意港、紫葉廣場、高新區創業中心或ET空間物業,租賃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且上一年度公司營業額在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中小微企業。
3、對于落戶、生產經營在高新區內受疫情影響重大的企業將一事一議,經企業自行申報說明具體原因,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管委會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給予該企業相應扶持。
4、符合條件的企業,最遲不晚于疫情結束后再順延1個月內向上海紫竹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提出申請。
5、本政策與高新區現行政策同時有效,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則,企業不得重復享受。
6、本政策措施執行期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本政策措施由上海紫竹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上海紫竹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二○二○年二月十一日